二手房过户登记所需材料
导语 日照本地宝为你介绍二手房过户登记所需材料,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办理过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代理则不需要)
(四)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八)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九)如果房屋被行政机关确认为承重结构被损坏,还要应当完成整改并由行政机关出具证明文件;
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有哪些?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代理则不需要)
(四)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八)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九)如果房屋被行政机关确认为承重结构被损坏,还要应当完成整改并由行政机关出具证明文件;
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