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流程

导语 关于新生儿落户登记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下文为您整理的关于新生儿落户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

  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应当由抚养方申报,并提交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

  2、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人员,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报。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到卫生计生相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申报。

  受理机关:婴儿夫妇或者监护人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

  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