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户口农转非办理流程

导语 《2017年山东省农转非户口最新政策,日照办理农转非户口材料手续及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

  (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通知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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