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机动车怎么变更车身颜色?

导语 变更车身颜色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持相关办事材料,将车辆开到车管查验区查验车辆。

  变更车身颜色法规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注: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持相关办事材料,将车辆开到车管查验区查验车辆。

  二、变更车身颜色须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二)通过车身贴膜改变车身颜色的(禁止使用镜面膜),也需要预约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车身颜色变更)业务。

  查验车辆

  一、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此业务可代办,代办人还需提供

  (一)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二)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缴费。完成查验后,前往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纳费用(可使用手机支付)。新的行驶证需车辆登记地车管部门重新制作,可选择邮寄或回车辆登记地自取。办理完成即可进行车身颜色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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